曲阜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王建勋期待民政改革促进社会组织成长sy445kwr [复制链接]

1#

王建勋:期待民*改革促进社会组织成长


日前,民*部与深圳市*府签订了《推进民*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允许后者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尤其在社会组织登记改革中,赋予深圳前所未有的*策支持和权限。毋庸置疑,这一改革的积极推进值得期待,因为我国社会组织方面的*策和制度显得有些与时代脱节。三十年的改革见证了经济领域的突飞猛进,但社会领域的发展步履迟缓,尤其是从制度变革的意义上讲。比如,一个人想要注册登记一个公司已算比较容易,但要注册登记一个NGO却困难重重,因为这需要找个工商领域已经不存在的“婆婆”——业务主管单位,并获得其审查同意。由于不能找到为自己“保驾护航”的“婆婆”,大量的草根组织要么注册登记为公司或者企业,要么不明不白地存在着。然而,一旦选择了工商登记注册,这些草根组织就不得不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而这对于资金来源本来就困难的NGO,无异于自取灭亡。就这样,草根组织在夹缝中生存,处境十分艰难。一方面,民众和社会对于草根组织提供的服务有着急切的需求,另一方面,草根组织的有关*策和法律使它们地位尴尬,难以成长起来。该如何走出这种尴尬的局面呢?深圳的民*制度改革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思路。如果未来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能够在深圳顺利推进的话,可以想象,那里的NGO和草根组织将会名正言顺地茁壮成长。无疑,这种社会体制的改革将会再次发挥解放生产力的作用,让民间的活力和能量充分得到释放。实际上,发达国家的繁荣稳定,并非缘于其*府的强大有力,而是缘于其公民社会的兴旺昌盛,缘于其民间组织的蓬勃生机。一个到过那些国家的人,会惊叹于那里五花八门、无所不在的民间组织。当然,那里的民间组织设立十分简便,往往只需要备案即可,根本没有什么门槛或者要求。这种制度设计的理念是,民间组织是*府的朋友和伙伴,而非麻烦制造者。在当下的中国,人们渴望公民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这要求良好的民间组织制度环境。(作者系中国*法大学副教授;本文摘自7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