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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ldquo三小车辆r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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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全市“三小车辆”禁行劝导阻拦阶段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按照《曲阜市“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方案》部署,自年8月21日至10月9日,每天早6:00-晚9:00,对“三小车辆”开展劝导阻拦工作,旨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最大限度消化禁行区内“三小车辆”、最大限度引导城区外群众不驾乘“三小车辆”闯入禁行区!据了解,“三小车辆”城区禁行劝导阻拦阶段工作,由市“三小车辆”禁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市公安局总负责、总指挥,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力*作用,全力配合市公安局工作。主要工作措施为:在进出城区主要路口和城区内部分交通岗和重点部位成立相应的劝导阻拦工作组,对驶入城区的“三小车辆”开展劝导、阻拦、暂扣工作。凡被查扣的“三小车辆”,能现场处置的现场处置,不能现场处置的将车辆、人员带至附近派出所进行处理,责令禁行区内车主签订限期(三天时间)处理承诺书、禁行区外车主签订不闯禁行区承诺书,并通知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包保责任人按时到场担保签字后领回,鲁城街道、书院街道、息陬镇、小雪街道、陵城镇、部门单位30分钟以内,其他镇街60分钟内到指定处理地点,并在3个工作日内由包保单位向数据管理汇总组报送禁行区内车辆处理完毕情况或禁行区外车主教育训诫情况;对不服从劝导、不同意签订限期处理承诺书的或禁行区外“三小车辆”闯禁行区被查扣2次的,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城区其他路口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日常排班进行管理;城区内各镇街要在村居(社区)设置劝导阻拦点;城区内各物业小区要设置劝导阻拦点,安排小区门卫在小区出入口做好劝导阻拦工作;无物业非镇街管理小区由战区包保单位设置劝导阻拦点;全市所有小区外一律不准停放、行驶“三小车辆”。

曲阜市人民*府

关于实施“三小车辆”禁行的通告

近年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简称“三小车辆”)无序增长,已成为影响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年、年、年“三小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分别占当年交通事故的42%、47%、56%。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号)《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字〔〕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对“三小车辆”实施禁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对象

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禁行区域

孔子大道(含)以北、西外环金兰路(含)以东、北外环(含)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的区域及高铁广场周边米范围内、日兰高速公路出口北至孔子大道路段(含国道、轩辕路)。

三、禁行时段

自年10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执法局等部门联合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曲阜市人民*府


  
  
  
  年6月

“三小车辆”禁行工作解读

1、生产、销售环节有哪些主要整治措施?

对全市非法生产“三小车辆”及配件的企业一律关停;自年7月15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三小车辆”及配件,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自行处理现有存量。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工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行*执法部门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车成品及配件(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生产者、销售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所售车辆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等情形,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驶入禁行区的“三小车辆”如何处罚?

“三小车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不能办理牌照,发现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乱停乱放的“三小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拘留;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的行为,由市公安局依法处置。

3、我市“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有哪些步骤?

禁行工作分三个步骤开展:1、宣传教育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符合挂牌条件的三轮车、四轮车车主于8月20日前到车管所办理牌照,禁行区内不符合挂牌条件的“三小车辆”由车主自行处理。为方便群众处置车辆,可到曲阜市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崇文大道陵城镇星家村路南)进行二手车交易。2、劝导阻拦阶段(8月20日至10月9日),“三小车辆”闯禁行区的,对车辆予以暂扣,责令驾驶人现场签订限期处理承诺书,对不服从劝导,未签订限期处理承诺书的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3、严管严处阶段(10月10日起),由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行严查、严处、严管、严罚,发现闯禁行区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拘留。

4、电动二轮车怎么办?

符合挂牌条件的电动二轮车待省公安厅下发正式通知后可到车管所办理牌照,不符合挂牌条件的电动二轮车届时可办理临时牌照。

5、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后,*府将采取哪些便民措施?

为解决“三小车辆”禁行后群众出行和学生上下学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合理规划学校周边公交路线及微循环路线,市教育和体育局正在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完善校车运行线路,在大中专院校和景区周边加大共享电动单车和共享自行车投放量,进一步方便群众和在校学生出行需要。

6、如何查询我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信部标准?

请到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网站进行查询,若在目录范围内的就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牌照,若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说明车辆不符合工信部标准。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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