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山东赛区演讲比赛高校组决赛在烟台大学举办。来自山东省50所高校的选手参与其中,高校组比赛共分为两轮,采取主题演讲和命题演讲的方式分别进行。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戴龙成,省教育厅*法处处长赵立辉、副处长夏贞鹏,烟台大学校长郭善利、副校长邓昌亮及烟台大学师生代表共同观摩了此次比赛。首轮比赛于14日上午在韶乐厅和综合楼会议室同时举行,选手们围绕“树立宪法精神、坚守法治信仰”开展主题演讲。选手们展示了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铿锵有力的言语让人为之振奋,从不同角度切入主题的一个又一个例子引人深思。最终有16名选手突破重围,进入下午的命题演讲决赛环节。决赛于14日下午在韶乐厅举行。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首席专家肖金明,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孙永权,滨州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尹吉成,烟台日报执行总编辑马全应,烟台广播电视台新闻专题部主任,山东省十佳栏目《烟台故事》栏目制片人、主持人崔海鹰担任此次高校组决赛的评委。16位选手在上场之前随机抽取题目,12号选手是来自烟台大学的傅于说同学,她以历史事件入手,讲述坚持中国共产*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宪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决赛过程中,选手们结合实际,畅谈自己对宪法的学习感悟,以主题鲜明、情感真挚、思维敏捷、表达精彩的演讲表现,赢得了评委老师们的高度评价,这也体现出“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广大青年之间取得了良好成效。比赛结束后,评委肖金明教授说:“难能可贵的是每一位选手不仅了解新中国宪法历史的发展,对宪法的实践也是比较熟悉的,选手们运用了典型案例,充实了内容,使得演讲变得非常生动。也希望选手们能在日常生活中向身边的人宣传宪法,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氛围。”此次比赛中,烟台大学法学院级学生傅于说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特等奖,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戴龙成为其颁发荣誉证书。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烟台大学“谠言直声”宪法宣讲团指导教师崔雪丽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特等奖。赛前,法学院专门组织了选拔与培训,对参赛作品进行了认真锤炼和细心打磨。在上午的主题演讲环节中,烟台大学选手的《生态建设宪法相伴》作品以小组第一名的成绩晋级下午的第二轮命题演讲。在命题演讲环节,烟台大学选手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旋律,从历史事件入手,讲述坚持*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宪法中的相关规定,从历史事实证明了我国坚持*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赢得了现场评委的一致认可。此次大赛是全省高校大学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之一,搭建起了全省高校学生交流宪法学习的平台,有助于深入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10月16日,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山东赛区演讲比赛决赛小初高组的比赛在烟台大学拉开帷幕。来自山东省16地市的48位选手按组别进行了激烈角逐。本次比赛共分为两轮,采取主题演讲与命题演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最终结果按照演讲成绩(80%)、宪法小卫士基础分(20%)进行计算。最终高中组的孟晖、初中组的张昊哲、小学组的姚仁佳等三位选手获得特等奖;来自高中组的王修竹、袁丽梓,初中组的张一鸣、赵振硕,小学组的*馨谊、张馨方等六位选手获得一等奖;来自高中组的王菁,李乐豪、李其忠,初中组的张雅熙、毛小萌、孙硕,小学组的刘悦睿、申小丫、谢上德等九位选手获得二等奖。此外,在10月13日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山东赛区知识竞赛决赛中,烟台大学法学院18级本科生陈禹洲表现优异,以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获得一等奖。
高校组比赛获奖名单如下:
特等奖:
烟台大学傅于说
一等奖:
山东*法学院商静宜
潍坊理工学院赵小茜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王娟
曲阜师范大学郭皓玮
山东科技大学杨一欣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孟晨晨
二等奖:
山东青年*治学院李笑博
济南大学穆鑫淼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杜瑶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刘坤帅
山东师范大学陈佳欣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赵昌虎
山东工商学院张乐
中国海洋大学朱佳琳
山东华宇工学院邓辉
特等奖获得者烟台大学傅于说
“我曾多次站上舞台,但都是以主持人的身份。这次“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终于让我以主角的身份站在舞台上,用语言传递内心情感,宣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记得备赛时,稿件已进入精修阶段,但多次排练的效果总是离与观众共情差那么一点,这让我一度怀疑自己。幸好崔雪丽老师的耐心指导让我终于在比赛前一天晚上找到技巧。收获荣誉的同时,我更加清楚:如果没有老师和同学们,我绝无可能站在特等奖的领奖台上。表白为省赛付出辛劳的每一个人,荣誉属于大家。”
—傅于说
烟台大学“谠言直声”宪法宣讲团的故事为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中“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任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烟台大学*委宣传部、*委学工部和校团委以法学院为依托,于年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正式成立了烟台大学“谠言直声”宪法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目前宣讲团共有团员二十余人(均为法学院本科学生),其中2人为第三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个人赛亚*和团体赛二等奖获得者,并专门聘请了法学院宪法学专业老师担任宣讲团指导教师,专业实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