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明确我市社区矫正机构独立刑事执行主体资格,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根据省司法厅和济宁市司法局部署要求,报请曲阜市委编办批准,6月21日,曲阜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曲阜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是推进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地位,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高效组织实施,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了新的高度,对进一步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曲阜市司法局将以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扛稳担牢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重任。充分发挥曲阜儒家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驻曲高校资源优势,打造具有曲阜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为建设“法治曲阜幸福曲阜”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审核:颜冬梅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