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女友支付保姆费 南通贩*被捕
如皋讯 男子为了给女友支付保姆费用,竟去上海买来冰*到江苏南通出售牟利。24日,遭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以贩卖*品罪逮捕。
据透露,38岁的章某曾因多次犯罪被判刑,于2011年5月出狱。去年6月,章某遇到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女子邹某某,两人一见钟情。邹某某有个3岁大的儿子一直寄养在保姆家里,每月的保姆费用是3000元。去年12月下旬,邹某某向章某提出其身上没钱了,保姆费也有两个月没有付了。
章某心里想着要为自己女友筹这笔钱。于是,他向朋友借来一万元钱,于2012年12月25日和邹某某一起到上海购买了价值一万元的27克左右的冰*,当晚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将*品运回南通。次日凌晨,当章某驾车行至沿海高速南通南收费站时,恰遇民警在此设卡检查,被民警当场抓获,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体27.09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