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市场需求及消费速度决定着企业命运,尤其是机械加工行业、服装加工行业等。当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产业需求量大的时候,对应企业会加班加点的投入生产;一旦经济不景气,产品滞销的时候,对应企业可能就会安排员工休息待岗,趁机维护维护设备等。其实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只是有时因为“隔行如隔山”的原因,被许多人误解。
就像在济宁市问政平台看到的一样,山东东宏管业一员工称被变相裁员,个人还要补交社保,曲阜市作出回应建议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小编看了看内容,从非专业人士的角度谈一谈个人浅见:
一是山东东宏管业用工过程相对正规、规范。企业根据行业环境和市场需求对生产环节做出应对措施,适当安排员工休息,无可厚非。二是山东东宏管业后期安排上班,肯定也是依据实际生产需求对每一个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工作内容,既能让员工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又能接触新工作内容激发员工潜能。以上两个观点应该是网友们能够接受和认同的,毕竟企业在现有经济形势下,一样面临着困境、承担着压力,企业此时思考的是如何维持经营下去,最后受益的还是员工。
但是小编也心存几点疑问:
第一企业安排员工休息之前,东宏管业有没有应该向员工说明情况,尤其是薪资方面的问题,比如休息期间薪资标准、社会五险缴纳等?第二从该员工第一次请假记录来看,请假事由是按部门要求休息,既然是公司安排,休息可以无薪资,但社会五险呢?第三按照该员工描述,称5月17日上班后与自己工作内容不符。在上班前,有没有向员工说明调动或临时调动工作的通知?至少要综合考虑该员工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新的工作内容。第四该员工第二次请假休息是6月1日发起的,已经得到了初步同意审核结果,但接下来的审批为何等到6月8日才有审批而且是“拒绝”?为什么会有这个“时间差”?第五作为入职3年的老员工,该员工第二次请假迟迟未得到审批意见,为什么不追问呢?在小编看来,给人打工,无论休息还是请假,最起码要得到最终同意后才能执行休息或请假。据查,位于曲阜市的东宏管业是一家上市企业,一直是曲阜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为曲阜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力的促进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拉动社会消费经济增长。希望无论双方通过何种方式沟通,可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