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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7 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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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行动”旨在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年3月,曲阜市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助力河道大保护。

年3月份,曲阜市检察院在泗河“清河行动”中发现,曲阜市时庄街道、书院街道、姚村镇、王庄镇多处河段有垃圾堆放,泄洪区建有民房。随后,曲阜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与曲阜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河道附近发现垃圾和民房问题确实存在,污染河道且妨碍行洪。曲阜市检察院遂分别向时庄街道、书院街道、姚村镇、王庄镇发出检察建议:

1、依法查处河道内污染物和阻碍防洪违法行为并监督清理整治所辖区域内的民房及垃圾;

2、加强对所辖区域河道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依法履行河道防洪管理职责。

曲阜市时庄街道、书院街道、姚村镇、王庄镇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泗河河道内的垃圾和民房进行了清理整治。

事情经过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条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限定航速的标志,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水行*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

供稿:李顺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李慧敏、韦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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