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府同意,决定继续实施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18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报名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管理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31日9:00-6月4日16:00
报名邮箱:jtj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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