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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5/30 23:03:00

近年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统称“三小车辆)无序增长,已成为影响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年、年、年“三小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分别占当年交通事故的42%、47%、56%。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号)、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字[]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对三小车辆”实施禁行。现通告如下:

禁行对象

不符合国家标准、末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禁行区域

城区范围,即孔子大道及高铁广场(含)以北、西外环金兰路(含)以东、北外环(含)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的区城及国道南至日兰高速公路出口北至孔子大道路段(含轩辕路),自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禁行。

禁行时段

自年10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执法局等部门联合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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